暴漫与“唐马儒”闹翻了?“受压迫”OR“胃口大”?(2)
2023-03-23 来源:118图库
不过我只看了暴走漫画第一季和第二季,对他们的映像还停留在,王尼玛、王蜜桃、张全蛋、唐马儒、吱吱等都还一起开心的时候。所以就给大家转转相关信息,照老样子安心吃瓜吧。
下面为两方发文全文转载。
唐马儒微博:https://weibo.com/u/5338582871
今天,我想写一些文字,讲讲我们的开始。
一切的开始在2013年,喜爱表演的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加入了戏剧社。毕业不久,我收到了曾经是戏剧社的学长,现在在暴走漫画董事之一的胡任斯发出的邀请,邀请我参加他手头上一个剧本中的角色。我很开心有一个参与演出的机会,欣然接受了这个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横空出世,一个叫唐马儒的胖子出现了。
《暴走大事件》在网络上很快的就爆红,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摄组第二年的邀请。但是这个时候剧组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我非常不想签这一份条约十分模糊的合同,不过我的另一个在暴走漫画工作的学长找到我,说这是公司给他的压力,签不下合同无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说作为我的学长能保证签了这份合同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出于自己对戏剧社学长的信任,我签下了这份略有诡异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摄同样的很成功,我在开心自己能够演好一个受大家欢迎的角色的同时,也开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画关系之间的变化
合同第一条与第八条中提到,暴走漫画可以随意的维持与解除我的雇佣关系,而我没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权利;合同第六条提到,我所能拿到的报酬只有每次参与拍摄时当场协商的数目,报酬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当时草率签下合同的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同成为了我未来一场噩梦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画已经成为了一间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头上会被人叫做唐马儒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的我还在广告公司就职,有女朋友要追,还想养一条狗。
暴走漫画对我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不再是原来花一个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经常的和公司请假来参与到拍摄之中,而在拍摄之外还需要顶着日常工作的压力和上司的不满参加暴走漫画要求的一系列商务推广和线下活动之中,这些拍摄之外的工作甚至连加班费都没有。
拍摄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既然自己的爱好影响了生活,为什么不考虑把自己的演艺爱好发展为职业呢?我开始向暴走漫画提出正式加入的请求,毕竟原来那份合同连具体的报酬都没有规定清楚。但是我的这些请求大多没了下文,我感觉自己是暴走漫画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自己却要面对被原本公司炒鱿鱼的风险,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围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画的支持,虽然我是靠着唐马儒这个角色开始走红的,我也愿意配合他们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经演变到拍摄和其他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着为梦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够正视我的请求,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个叫做王总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画的COO,开始了暴走漫画艺人管理中心的建设,说是要把所有参与暴走漫画拍摄的人员正规化,每个人都应该签一份经纪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训的我这次对条款多下了几分心眼,但是细读之后我对这份合同规定的内容大所失望,这比我原先的合同规定的内容更像是一纸卖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须听从暴走漫画的一切安排,从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从暴走漫画的指挥,难不成以后就没有我,只有唐马儒?我喜欢唐马儒,但是并不想永远都只做唐马儒,我觉得事情开始变得有点不对劲。在我看来,暴走漫画从一个陪我一同实现梦想的伙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没有一丝感情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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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唐马儒
唐马儒是谁?他是“首席鉴黄师”、“肯打鸡CEO”还有“拔粪青年”,但至少,现在已经不是我曾经扮演过的那个形象了。暴走漫画设计的这个形象不但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对我而言也让我借机实现了走向演艺生活的梦想。为什么这么成功的一个形象一声不响的就从暴走大事件中消失了?我与暴走漫画的关系从一度是同为理想奋斗的伙伴,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曾经扮演唐马儒的人不得不和暴走漫画对簿公堂。今天,我想写一些文字,讲讲我们的开始。
一切的开始在2013年,喜爱表演的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加入了戏剧社。毕业不久,我收到了曾经是戏剧社的学长,现在在暴走漫画董事之一的胡任斯发出的邀请,邀请我参加他手头上一个剧本中的角色。我很开心有一个参与演出的机会,欣然接受了这个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横空出世,一个叫唐马儒的胖子出现了。
《暴走大事件》在网络上很快的就爆红,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摄组第二年的邀请。但是这个时候剧组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我非常不想签这一份条约十分模糊的合同,不过我的另一个在暴走漫画工作的学长找到我,说这是公司给他的压力,签不下合同无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说作为我的学长能保证签了这份合同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出于自己对戏剧社学长的信任,我签下了这份略有诡异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摄同样的很成功,我在开心自己能够演好一个受大家欢迎的角色的同时,也开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画关系之间的变化
合同第一条与第八条中提到,暴走漫画可以随意的维持与解除我的雇佣关系,而我没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权利;合同第六条提到,我所能拿到的报酬只有每次参与拍摄时当场协商的数目,报酬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当时草率签下合同的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同成为了我未来一场噩梦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画已经成为了一间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头上会被人叫做唐马儒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的我还在广告公司就职,有女朋友要追,还想养一条狗。
暴走漫画对我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不再是原来花一个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经常的和公司请假来参与到拍摄之中,而在拍摄之外还需要顶着日常工作的压力和上司的不满参加暴走漫画要求的一系列商务推广和线下活动之中,这些拍摄之外的工作甚至连加班费都没有。
拍摄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既然自己的爱好影响了生活,为什么不考虑把自己的演艺爱好发展为职业呢?我开始向暴走漫画提出正式加入的请求,毕竟原来那份合同连具体的报酬都没有规定清楚。但是我的这些请求大多没了下文,我感觉自己是暴走漫画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自己却要面对被原本公司炒鱿鱼的风险,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围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画的支持,虽然我是靠着唐马儒这个角色开始走红的,我也愿意配合他们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经演变到拍摄和其他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着为梦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够正视我的请求,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个叫做王总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画的COO,开始了暴走漫画艺人管理中心的建设,说是要把所有参与暴走漫画拍摄的人员正规化,每个人都应该签一份经纪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训的我这次对条款多下了几分心眼,但是细读之后我对这份合同规定的内容大所失望,这比我原先的合同规定的内容更像是一纸卖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须听从暴走漫画的一切安排,从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从暴走漫画的指挥,难不成以后就没有我,只有唐马儒?我喜欢唐马儒,但是并不想永远都只做唐马儒,我觉得事情开始变得有点不对劲。在我看来,暴走漫画从一个陪我一同实现梦想的伙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没有一丝感情的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