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千年版权法(2)
2022-11-14 来源:118图库
避风港规则
该规则出自DMCA的第二部分“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限定法”(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
依照该规则,对于用户上传到某一平台中的内容,如果这些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平台在接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Notice
)后有义务将这些内容撤下(Take down
),并可以因此免除其作为平台的连带责任[1]
。
而在平台接到这样的通知后,就应当及时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处理(否则将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连带责任),并对相关内容的上传者发出通知。此时,上传者可以向平台发送反通知(Counter Notice
)进行申诉。而在平台收到反通知后,则应当将该反通知转发给著作权人,若著作权人在十日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禁令,则平台将恢复相应的内容。
该法中关于通知与反通知的要求[2]
通知:
(著作权人的)物理或电子签名;
涉及侵权内容的作品(被侵权作品的源地址等);
具体的侵权内容,或者说应当被撤下的内容;
能让平台联系到著作权人的信息,如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著作权遭到侵犯的声明;
对于上述内容准确无误的确保(如果作伪证,将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受到惩处)。
反通知:
(上传者的)物理或电子签名;
被撤下的内容,以及其之前所在的位置;
对于上述内容不应当被撤下的声明(如果作伪证,将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受到惩处)。
(上传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地址和电话号码
该规则旨在避免网络服务商陷入无限的诉讼纠纷中,从而保护网络产业的发展。考虑到很多网络服务商(如视频网站)每日要接受大量的数据内容,这些服务商实际上并没有能力对于所有上传内容都进行著作权审查。如果要让这些服务商为其中侵犯著作权的内容一律承担连带责任的话,是不合理的,也会阻碍服务商正常的向其用户提供服务。